成都市推出10条措施促进成都市旅游消费
返回列表2014年09月01 16:57:43 文章来源:成都旅游政务网2014-09-1
记者从成都市旅游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关于促进当前经济平稳增长的二十二条措施》,成都市旅游局细化制定了《关于实施旅游扶持政策促进消费的工作方案》,提出10条措施促进成都市旅游消费。
10条措施包括:对旅行社外联组织旅游团队游客经成都双流机场出、入境,且在成都市住宿1晚以上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补贴旅行社。对旅行社外联组织来蓉自驾游(每团不少于20台车、100人以上),且在成都市住宿2晚以上的,按每团5000元的标准补贴旅行社。
对旅行社外联组织国内旅游包机来蓉且团队游客在成都市住宿1晚以上的,按每架次2万元的标准补助旅行社;对旅行社外联组织境外旅游包机来蓉且团队游客在成都市住宿1晚以上的,按每架次3万元的标准补助旅行社。
对旅游饭店年营业收入首次上2亿元、旅行社年营业收入首次上5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市场营销奖励。对新评为全国百强的旅行社和年接待入境游客10万人次以上的旅行社,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国家A级旅游景区使用天府通熊猫卡进行刷卡消费,对使用天府通熊猫卡的国家A旅游级景区一次性补助10万元。鼓励有关区(市)县组织开通旅游专列,每组织开通一条专线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引进10亿元以上投资且建成营运的重大旅游项目的区(市)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费。鼓励区(市)县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举办各类旅游会节活动,根据实际效果补贴5至10万元。对新开发具有成都特色的旅游商品企业给予贴息扶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对旅游商品参展参赛获奖给予最高12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