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八大亮点解读
近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条例》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围绕文旅融合、新业态、促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针对性调整,旨在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需求,增强四川旅游吸引力和巴蜀文化影响力,打造国际范、中国味、巴蜀韵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
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介绍,原《四川省旅游条例》共8章87条,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85条,包括总则、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旅游促进与发展、旅游安全、规范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虽然总体规模变化不大,但内容上却有颇多创新,按照“体现四川特色,服务四川发展”原则,有针对性地对体例结构和内容进行了修订。从具体内容上来看,一是突出了与上位法及关联法规的有效衔接,对相关内容结合四川旅游业发展实际进行细化拓展;二是突出了条例由“重管理”向“重发展”的立法方向调整;三是增加了发展目标,突出“旅游+”理念。总体上强化了促进四川省旅游业发展的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四川省旅游业的发展方向。
据了解,《条例》共有八大亮点,一是立法方向改变体现促发展本意,体例结构由“重管理”向“重发展”的立法方向调整,将《旅游法》“旅游规划和促进”章节细化为“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旅游促进与发展”两章,新增“旅游专项规划”“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评”等内容,并就财政资金、社会资本、金融、人才、项目建设等方面支持政策予以规定,从法规条文上充分体现注重促进发展的修订本意。同时,对于旅游发展的资金来源及基础设施建设,《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自身财政承受能力,安排资金支持旅游发展。对涉及旅游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生态保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亮点二为鼓励多种形式的旅游新业态经营。《条例》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同时也对热度很高的“研学游”提出了具体要求: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活动前,应当公开活动路线、课程内容、收费标准等,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亮点三是推动资源优势与旅游融合发展。《条例》明确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等成为旅游目的地。推进红色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挖掘和利用本地红色资源优势,重点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广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培育红色旅游品牌。
亮点四是提升服务温度,门票减免、停车位、无障碍设施等都有涉及。《条例》充分考虑了特定人群的门票减免需求。对“停车难”“入厕难”等问题也提出了解决方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国省道、农村公路沿线合理设置厕所、停车带、观景台、驿站、自驾车房车营地、加油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服务设施。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法定节假日等旅游高峰期,开放停车场所、厕所,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另外,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出游需求,《条例》要求地方政府应当对景区内的标识标牌、道路、游客服务中心等进行一体化规划。旅游经营者应当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备和辅助器具,标注指引无障碍设施,收集和提供无障碍旅游信息,为残疾人、老年人旅游提供无障碍服务。
亮点五为加强旅游监督管理,《条例》对在线旅游、私人民宿、私设“景点”等旅游业热点现象进一步予以明确,如加强在线旅游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在线旅游经营秩序,构建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良性产业生态,引导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与旅行社、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相关经营者协同发展。另外,《条例》还明确了俱乐部、车友会、教育机构、培训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召集旅游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亮点六是建立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旅游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建立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及时、准确地向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发布旅游安全警示信息。同时,景区主管部门应当核定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最大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条例》对旅游者也提出了安全要求。
亮点七是体现四川特色凸显巴蜀文化。《条例》提出,四川省旅游业发展应当对接国际标准,体现中国特色,凸显巴蜀文化,丰富国际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强四川旅游和巴蜀文化国际影响力,打造国际范、中国味、巴蜀韵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条例》结合四川省自身文化资源明确了四川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方式,如深入挖掘古蜀文明、巴蜀文化等文化元素和内涵,加快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明确四川省旅游业发展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景区、展现四川独特的自然生态之美、多彩人文之韵,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亮点八为建立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条例》结合四川省“智游天府”官方平台建设相关经验,对文旅信息化建设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要求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应当具有预约、查询、消费警示、投诉、建议等旅游服务功能和预警信息发布、智慧调度等管理功能,提升旅游服务、旅游营销和旅游管理的智慧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