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决定》直接影响旅游方方面面
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了国家新一轮改革,《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虽然只有1次直接提到“旅游”两字(第26条),但《决定》确定的改革指导思想、目标与任务能够通过多条途径直接影响到旅游业。
在政府职能方面,《决定》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确定“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在建立健全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旅游主管部门要从抓项目开发、会展论坛、节庆活动、市场展销、评比达标、迎来送往的事务性工作之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大局、抓大事。要纠正单纯以旅游经济增长速度、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为评定政绩标准的偏向,调整旅游统计体系,完善旅游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
在旅游规划方面,《决定》抓住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一核心,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目前,政府的旅游规划能很大程度决定旅游资源的开发,一些地方热衷于由政府出面主导大项目建设、组建大企业集团的做法。《决定》强调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旅游市场将对配置旅游资本、设施、产品和人力等资源具有最终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对旅游项目的决策是否成功最终由市场来检验。
在旅游供给方面,《决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正在蓬勃兴起的乡村旅游在农民就地转型、发展农村服务业、促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重要方式。要积极探索乡村旅游与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契合的方式,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中开展农业休闲,旅游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相结合,在实现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同时,解决发展乡村旅游中的用地、就业问题,实现农业与旅游的双赢。
在旅游企业方面,《决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目前,国有企业垄断旅游市场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但许多旅游国企的行政背景依旧存在,实际上享有与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不相称的某种隐性特权,非公有旅游企业的生存环境仍不能与国企完全一样。旅游业是民生服务性的行业,不是事关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关键行业,应当使更多的非公有企业进入。携程、海航、春秋、开元、去哪儿网、同程网等几家企业,首创了低价航空、电子旅商等新业态,无可争辩地表明外资、民营、合资和股份制企业在旅游经济竞争力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用行政手段整合国有企业组建地方旅游“航空母舰”的同时,应更加关注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混合所有制企业,让各类所有制的企业在平等、规范、有序竞中,产生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在地域方面,《决定》提出,加快沿边开放步伐,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要进一步放开沿海与内陆的边境旅游,发挥旅游在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并在此过程中改变我国旅游“东重西轻”、“东热西温”的状况,进一步优化全国旅游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