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与农业旅游如何融合发展
家庭农场与农业旅游融合发展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路径,需要以目标市场为导向,依据家庭农场的资源特点,提升融合发展的综合接待能力。家庭农场与农业旅游经营者和地方政府及其他相关的机构与企业,需要规划和建设家庭农场与农业旅游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它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与效益的重要途径。2013年中央在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并将家庭农场作为新时期农业发展的重点之一给予支持。农业旅游是将农业与旅游业结合在一起,利用农业景观和农村空间吸引游客前来参观、修学、休闲、度假、养生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形态,即以农、林、牧、副、渔等广泛的农业资源与乡村民俗文化为基础开发专项旅游产品,并为游客提供特色服务的旅游业的统称,也称观光农业、旅游农业、乡村旅游等。
家庭农场与农业旅游融合发展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路径,它既是一种农业新业态,又是一种旅游新业态。它既可以提高农业的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程度,保持农村青山绿水与民俗文化、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又可以丰富城市居民的旅游休闲生活方式。最重要的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下列目标:依托现有山水田园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融入现代时尚、舒适、便利、健康元素,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而是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在历史上,我国已有少量的以集体农场为基础的农业旅游景点。如上海都市菜园,主体参观区400亩,可以观赏到200多种新奇特优的蔬菜,体验到种植、收割、采摘、烹饪、品尝蔬菜的乐趣,了解到农耕历史文化、菜文化、现代农业的种植技术、种植模式、农产品加工等相关知识。2012年接待游客24万人次。
目前家庭农场的普遍推广,扩大了家庭承包与租赁经营的规模,为农业旅游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重要基地,出现了发展农庄旅游的新机遇。
以上海郊区松江为例,2007年,松江开始在浦南地区探索发展规模在100亩—150亩的粮食家庭农场,如今已在该地区遍地开花。当时确定这样的规模,一方面产生的规模效益超过务工收入,能留得住人,同时有规模才能专业化;另一方面,适合家庭耕作,这个面积适合家庭精耕细作。从发展趋势看,规模还可以扩大。
家庭农场成功发展需要遵循以下5个原则:(1)农民自愿、有偿原则。即家庭农场经营必须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家庭农场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后,应向原承包农户或拥有土地流转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土地流转费。(2)经营者自耕原则。家庭农场经营者必须主要依靠家庭人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所经营的土地再转包、转租给第三方经营,不得常年雇用外来劳动力从事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活动。(3)适度规模经营原则。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要与经营者的劳动生产能力相适应,既不能超出经营者现有生产能力而盲目扩张,也不能放空生产能力而人为缩小。(4)土地流转费合理适度原则。土地流转费事关流转双方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农场的稳定发展,必须兼顾公平与合理。(5)经营者择优原则。家庭农场经营者必须要有一定的准入条件,包括身体素质、敬业精神、农业知识、农机操作技能等方面,要在农户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择优选用。在这5条原则的保障和推动下,到2013年,松江家庭农场已经发展到1267户,经营面积共达15.02万亩,进一步向“机农一体、种养结合”和产业融合方向发展。
在家庭农场与农业旅游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方面,至少需要研究解决以下十大问题:(1)旅游目标市场的选择。例如,是选择到农场参加修学旅游的学生,还是选择到农场享受生态环境的养老者?(2)旅游吸引物的设计。如春花、夏荫、秋色、冬青的自然环境的营造。(3)旅游交通的安排。特别要安排好从市区到农场最后500米的交通。(4)旅游餐饮的提供。如农家菜、农家鱼、农家鸡、农家酒的提供。(5)旅游住宿的配备。如向台湾的民宿学习,提供具有当地民俗风情与现代卫生条件的民居。(6)旅游娱乐体验活动的安排。插秧、除草、施肥、收割、采摘、养殖、制作米酒等各种农业生产活动的参与和农业、生态知识的学习。(7)旅游购物活动的安排。深度开发作为最好旅游纪念品的当地土特产品。(8)旅游价格的可接受性。总的价格与每一部分的价格都要让游客感到物有所值。(9)家庭农场旅游活动形象与信息的传播。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机构、协会与企业要积极合作推广。(10)季节性波动的管理。在春夏秋冬四季都要设计与推广适合目标市场需要的农业旅游活动。